去年7月,针对十堰市市长热线12345投诉热点的“物业公司出具户口证明收费问题”,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联合市物价、公安、房管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对城区部分小区物业公司、社区、派出所进行走访调查,形成《关于物业公司出具户口证明收费问题调查报告》,该报告受到市领导高度重视,批示相关部门将建议落到实处。 市公安局为此发出通知,对城区办理户口迁移业务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明确“家庭户成员的落户必须由社区(居委会)出具入户证明,集体户成员的落户由所属单位出具入户证明”;同时明确原先收取的工本费用(户口簿工本费6元、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5元)取消,目前仅收取补办、重办过程产生的工本费,不涉及其他任何费用。 十堰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对于涉及物业公司出具落户证明收费的举报,经查证后一律清退并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