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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成个人网店员工无社保

2014-2-23 09:50|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663| 评论: 0|来自: 楚天都市报

摘要: 网络创业的人越来越多,但他们却面临着一道共同的社保难题:报告显示个人网店中四成店主及七成员工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
    人社部门提醒 劳动合同可以作为维权依据 

    网络创业的人越来越多,但他们却面临着一道共同的社保难题:报告显示个人网店中四成店主及七成员工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

    四成个人店主无社保

    中国就业促进会和阿里巴巴近期开展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42%的个人网店店主、32.7%的企业网店店主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而网店员工的情况更不乐观,有75.6%的个人网店员工及五成以上的企业网店受雇员工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

    报告认为其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网店运营资金来自个人,网店经营成本压力较大;二是网店交易规模小,经营收入有限,无法承担社会保险费用;三是网店员工工资水平低,参加社保能力有限。

    近日,人社部有报告称,正在研究将国家社保体系更好地覆盖到淘宝店主。实际上。

    以补贴形式替代参保

    “费用高,网店无法负担”、“不了解”、“通过别的方式给予保障或补贴”是这些网店员工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主要原因。

    目前,出于成本考虑,不少个人网店并未在工商部门注册,没有工商执照。在这类网店就业的人员,按照目前政策,只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行参保,要在社保部门的个人窗口缴费,原本由个人和企业分别缴纳的两部分金额都由个人单独承担。按目前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最低档,参保人员购买仅养老和医疗保险每月要支出577元。相对于每月2000-3000元的工资,这个数额显然让未参保人员的压力很大。

    为节省成本,一些完成注册的网店店主也有不少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武汉某淘宝店主黄先生说,“一些人是外地的,也不希望公司把钱交在武汉,公司每月以话费补贴的形式替代了”。

    网店员工可依法维权

    网店员工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武汉市人社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规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为员工购买社保,雇佣了员工却不签合同的属于非法用工。有劳动关系不明晰的情况,员工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劳动合同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都可以作为相关依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保专家王长城教授介绍,目前社保制度呈碎片化。下一步的趋势是提高统筹层次,并整合各类社保制度。应探索网络创业或网店员工提高统筹参保层次的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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