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改变城市市容市貌,提高工地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市城管办将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各类工地围墙。未按照要求设置围墙的,由各区城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改正,涉及违法行为的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通知上指出,城区所有房屋在建建筑工地围墙应采用钢结构钢板围墙或砌砖围墙,其中钢结构围墙高度在2.5—6米之间,砌砖围墙高度在2.5—3米之间;市政、绿化工地围墙可采用砌砖基础和工具式PVC扣板,高度在2.2—3米之间;拆迁工地和收储土地应采用砌砖围墙,高度在2.5—3米之间。 在建建筑工地围墙显眼处应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广告画面应为本企业的形象广告或公益广告,砌砖围墙外墙面应粉平抹光。涉及在围墙上发布商业广告的,须在市城管局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窗口申报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