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意见和县委六条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县水利系统作风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提升工程建设水平。3月底至4月上中旬,县水利局成立督查组对水利系统各二级单位开展了一次作风建设、财务管理和工程建设联合大检查。 此次督查活动主要采取看现场、听汇报、查阅财务凭证和账卡表册、突击检查工程施工程序和操作环节等方式进行。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各单位工作纪律良好,财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水平有序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针对检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查组要求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并切实做好整改销号工作。 督查组要求: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一是加强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上班时间严禁串岗溜岗、办私事,严禁上网聊天、炒股、看电影、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所有工作人员严禁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外出请假要严格履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各单位统一设置人员去向牌,做好人员去向记载;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或因公租车必须做到专人管理,车辆使用记录必须清晰完备,车辆维修保养必须履行事前审批制度,手续要规范完备,严禁公车私用和酒后驾车行为。 三是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江陵县水利局工作制度》并加以执行,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相关工作制度,做到依制度管人、依制度管事。工程建设上要进一步落实管理人员责任。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规范程序操作。项目法人代表要加强督办检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管理人员到位,监理人员到位,施工单位“五大员”到位。要加强对工程投资控制的管理,并按文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对重大变更应按规定程序办理,不允许发生先斩后奏、先实施后报批现象。 四是要加强工程进度控制管理。项目建设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施工队伍,倒排工期,认真按计划进度结账,确保不误农时。 五是要加强工程安全管理。各项目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安全,对安全生产要有专人监管。要正确处理进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关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麻痹侥幸心理,做到安全生产零事故。财务方面各单位要严格财务管理、切实履行财务制度和财金纪律,规范票据管理,做好日清月结。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财务知识方面的学习。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不断规范财务行为。 此次督查活动将进一步提升水利系统工作效率和水平,对各项工作起到规范化管理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凡孝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