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陵县质监局认真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隐患排查工作,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印发<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隐患排查办法>的通知》,(质检特函[2015]12号)和省质监局《关于印发<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质监特函[2015]104号)等文件精神,该局迅速行动,首先确定了工作专班,制订了工作方案;其次,督促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对在用电梯逐台进行隐患和风险排查,对发现问题的逐台制订整改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隐患和风险,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按照“一梯一表”的要求进行登记,督促电梯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对使用和维保单位的自查自纠提供技术帮助,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告知使用单位,对有投诉举报、制造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质监部门应责令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进行针对性排查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电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电梯安全涉及民生保障,日益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但是,由于目前部分电梯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维护保养不到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通畅,以及老旧电梯逐步增多等原因,电梯事故时有发生,电梯困人等故障还较多,电梯安全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便利的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为保障公众安全乘梯,便利乘梯,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隐患排查工作意义深远。该局严格按照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统一部署,在本县辖区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县质监局 何祖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