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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贫困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负担有望减轻

2015-10-9 09:19| 发布者: 论坛管理| 查看: 803| 评论: 0|原作者: 论坛管理|来自: 荆州晚报

摘要: 近日, 荆州市民政局印发 《贫困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救助实施方案》, 今后,荆州市贫困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负担有望得到减轻。
QQ截图20151009091812.jpg
近日, 荆州市民政局印发 《贫困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救助实施方案》, 今后,荆州市贫困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负担有望得到减轻。

《方案》 确定的救治对象包括持有荆州市常住户口,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 城镇 “三无” 人员、 城乡孤儿、 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低收入群体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严重精神障碍” 具体病种由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或有精神病诊治资质的医院确定, 救治方式分为急性期住院和缓解期门诊免费治疗两种。救治医院为荆州市精神卫生中心或市内其他有精神病诊治资质的医院。

《方案》 要求, 对符合救治条件的对象,填写 《荆州市贫困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救助审批表》。经乡镇 (街办) 民政办公室审核后, 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患者所需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或 “新农合” 按规定报销后, 剩余部分由各地民政部门给予补助。送市精神卫生中心救治的, 补助标准按每人每年3500元包干。结算方式由各县市区民政局与市精神卫生中心直接结算。送其他医院救治的, 患者治疗补助标准和结算办法由县 (市、 区) 民政局与救治医院协商。(荆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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