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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资讯] 2026年荆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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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0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日
荆州市教育局发布了
《202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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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鄂教基办函〔2026〕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中考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严格按照招生范围,实行属地招生。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面向荆州区、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市和洪湖市招生;沙市中学面向沙市区(含经开区)、江陵县、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市和洪湖市招生。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原则上面向属地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学校逐级上报申请,市教育局统筹调剂。
民办高中、市体育运动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外地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需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
经我局审核具有招生资质的各中等职业学校均可面向全市招生。

三、招生类别
(一)计划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市州总计划,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依据各地申报情况,结合全市教育发展实际及各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生源情况分校下达。
(二)重点高中招生。省级重点、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统配计划两类,其中统配计划不低于招生计划的80%。执行统配计划时,根据各初中学校参考人数占区域内参考考生人数的比例,由各县(市、区)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体艺特长生招生。体艺特长生招生工作文件另文下发。体育特长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学校录取资格线的80%,艺术特长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学校录取资格线的90%,且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市体育运动学校除外)。
(四)综合高中招生。综合高中试点学校招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批次录取,注册普高学籍。

四、志愿填报
“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中招系统”)是省定的唯一合法的招生平台,应届初中毕业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试点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要在省中招系统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和后期注册学籍的重要依据,志愿由考生自主填报,严禁代填。
(一)志愿设置
1.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志愿按照提前批次和第一、二、三批次设置。提前批次为“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志愿,第一批次为省级重点、省级示范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市级示范高中、一般公办高中志愿,第三批次为民办高中、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志愿。考生填报提前批志愿时,每个类别可选择1所学校填报;其他批次志愿,按照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可在每个批次每个类别的高中学校中选择1-4所学校填报,建议考生填满各批次志愿。考生所填志愿为平行志愿。
2.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志愿按照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设置,第一批次为本市州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批次为在我市有招生计划的外市州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填报志愿时,可在每个批次中选择1-3所学校填报,考生入学后再确定专业。考生所填志愿为顺序志愿。
(二)填报时间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6日0:00至7月10日24:00。逾期不能进行志愿填报和修改。
(三)填报方式
1.网上填报。考生填报志愿时,需凭报名号和密码统一登录省中招系统(网址:http://gzjd.hubzs.com.cn/)进行操作,普通高中、综合高中试点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均在此平台上录取。志愿分普通高中学校(含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两类,在同一个页面内填报,但两类志愿不得交叉填报;凡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将无法填报普通高中各类志愿。各县(市、区)教育局应结合本地实际,集中设置1-2个志愿填报咨询点,为不具备网上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提供现场填报服务,并解答相关问题。
2.志愿修改。在志愿填报期间,考生可凭报名号和密码在网上及时修改志愿。
(四)填报要求
1.网上志愿必须与书面确认内容一致。考生填报志愿时,应依据本人意愿选择填报的批次及学校,所填志愿在网上提交成功后方能生效。为确保所填报的志愿与考生意愿完全一致,考生提交志愿后须对所填志愿进行检查核对。各地各初中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的意愿,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严禁强迫考生填报或更改志愿,严禁代填、代改志愿。考生网上志愿书面打印稿经学生本人和其监护人审核签字后,交各地中考办存档。凡已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转录。同时,要加强保密教育、诚信教育,防止考生遗失或泄漏志愿填报密码。
2.志愿填报必须遵循生源范围。考生只能按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及生源范围填报志愿。
3.中考文化成绩以“A”呈现的考生可填报生源范围内任何一所高中学校志愿(不含已纳入“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
4.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志愿填报。参与招生学校专业测试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应在省中招系统填报提前批普通高中特长生志愿和其他批次志愿。市中考办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中考总分达到体艺特长生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被录取的体艺特长生,其填报的其他批次志愿自动失效,且不得退档或转录。经审核不符合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要求的考生,按其填报的其他批次志愿参与录取。


五、录取规定和录取办法
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按照以下规定及办法实施:
(一)录取基本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基本条件。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其综合素质五个维度的等级评价结果中,最多只能有一个D等。
(二)录取顺序及规定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按录取批次顺序进行,每个批次按学校类别顺序和考生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定如下:
1.前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与后续批次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2.同一批次录取时,按照考生志愿顺序进行。
3.第一批次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录取时,先完成统招计划,再进行统配计划的录取。考生填报省级重点、示范高中学校志愿后,首先参加统招生排序,若未进入统招计划,随即自动进入该校统配生排序。统配计划一次性下达到初中学校,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沙市中学在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下50分以内,其他省级示范高中在统招计划录取资格线下60分以内,根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统配计划统一收回,按考生志愿及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第二批次为市级示范高中和一般公办高中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均是平行志愿,按照市级示范高中、一般公办高中的先后顺序录取。
5.第三批次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试点学校为平行志愿,设置2个志愿,每个志愿下设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志愿设置不分先后顺序,考生填报志愿时,可自行决定“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志愿填报的先后顺序,建议考生填满2个志愿。第三批次学校未招满时,录取结束后进行一次集中补录。未被录取考生依照市中考办发布的征集志愿公告在“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征集志愿,市中考办根据征集志愿、考生分数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补录。(征集志愿公告和集中补录时间另行通知)
6.各类高中学校录取时,在投档资格线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依次递补。考试成绩相等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且具备优录条件的考生;若还不能区分,则依次按考生语数英三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录取。
7.综合高中试点学校学生学籍在高一入学后统一注册普高学籍,学制为三年,单独编班,学籍不得转入其他普通高中。高一结束前,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可选择是否继续接受普通高中教育或转入中等职业教育。
8.所有已被录取考生原则上不得退档。
9.录取工作结束后,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不再组织补录。
10.考生可凭报名号和密码在省中招系统上查询录取结果。
(三)划线办法
市教育局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统一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志愿填报期间,各地各高中学校一律不得预估或划定录取分数线进行提前招生。
(四)录取实施
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市、县(市、区)两级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
市、县(市、区)教育局通过省中招系统分批分段为招生学校投档,在招生学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确认录取后,统一打印录取名册。凡审核通过并于省中招系统录取的考生,招生学校需于5个工作日内发放由市教育局中考办、县(市、区)教育局中考办和招生学校共同验印盖章的录取通知书。凡未经招生学校、县(市、区)教育局中考办和市教育局中考办盖章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
中等职业学校分两次开展录取:(1)由市教育局按照网上志愿填报情况,在省中招系统上统一组织录取。(2)在统一招生结束后,中等职业学校仍有剩余计划的,可由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完成后,统一发放由市中考办和招生学校盖章的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            

六、加分优录规定及建档办法
(一)加分优录
普通高中加分优录规定,按《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建档
考生档案由初中学校负责组建。考生档案材料包括:初中学籍档案、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考生体检表、加分优录登记表和学生中考志愿信息表(志愿信息表统一张贴于档案袋封面)。
县(市、区)教育局中考办负责录取时的考生档案管理,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到各地教育局中考办领取考生档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地教育主管部门须成立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招生平稳有序。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相关科室及学校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地要切实履行规范招生主体责任,逐级明确分工,健全管理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对招生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行为不规范、人员不履责的部门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宣传引导,优化咨询服务。各地各校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及新媒体,结合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开展多样招生宣传;完善信息查询服务平台,畅通咨询渠道,全面优化招生服务,细致做好政策解读,确保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信息。要大力宣传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特点,全面释疑解惑、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各地各校必须严格执行“七个严禁”:严禁越过全省统一招生平台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跨生源地招生,严禁录取最低投档分数资格线以下的考生,严禁以许诺进重点班、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条件抢拉生源,严禁虚假宣传和有偿招生。各招生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程序,规范行为。各初中学校须切实履行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职责,不得代为填报、私下篡改或违背考生意愿误导填报。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并由责任学校予以清退,坚决维护招生秩序。

附件:荆州市2026年具备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名录
(点击查看大图)

来源:荆州发布综合荆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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