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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
小微企业
二、申请条件:
1.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三、补贴标准:
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申请材料:
1、《湖北省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2、《企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3、毕业证书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5、劳动合同复印件。
咨询电话
郝穴镇就业创业服务站:0716-4850002
熊河镇便民服务中心:0716-4850850
马家寨乡便民服务:中心0716-4700110
秦市乡便民服务中心:0716-4850338
普济镇便民服务中心:0716-4700219
资市镇便民服务中心:0716-4700177
沙岗镇便民服务中心:0716-4850080
白马寺镇便民服务中心:0716-4700169
三湖管理区便民服务中心:0716-4661455
六合垸管理区便民服务中心:0716-4700135
来源: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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