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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荆州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加分优录工作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
荆州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加分优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荆州经开区公共服务局,市体育运动学校:
根据《应急管理部 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湖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2022〕472号)、《湖北省公安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鄂公通〔2018〕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6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分优录基本条件及政策
(一)加分录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加相应分值,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项目,只取加分分值最高一项。
1.烈士子女加20分参加录取。
2.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跳伞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加20分参加录取。根据《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第二条,以上所称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的子女。
3.在消防救援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者有子女后在消防救援岗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消防救援人员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以下简称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20分参加录取。
4.作战部队(指担负作战或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以及新组建部队中直接担负作战和作战保障任务的师级以下建制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军队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的军人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获得三等战功和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相应层级表彰的军人子女加10分参加录取。根据《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第二条,以上所称军人子女,指现役军人的子女。
5.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驻边远艰苦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10分录取。
6.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加10分参加录取。
7.归侨(华侨)子女、台籍考生加5分参加录取。
(二)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考生。
2.现役军人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二、加分优录基本程序
1.申请程序。符合加分优录条件的考生,可在荆州市教育局官网下载《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录取项目登记表》或《荆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项目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填写完成后,提交相关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于2026年6月4日前将登记表交至考生所在学校,同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学校审查原件,收取三份复印件)。所有材料一式三份,一份装入考生档案,另外两份分别由市、县教育局中考办存档备查。
2.公示流程。学校需在校内公示加分优录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于2026年6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各县(市、区)教育局于2026年6月12日前将本考区加分优录学生名单通过教育局官方网站、微信或当地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中考报名号、初中毕业学校、加分优录项目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保留至2026年9月底。全市加分优录信息在荆州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716-4132863、0716-4132864。
3.审核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是本地考生加分优录资格审核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核实考生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规定、信息是否准确、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完整、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手续是否齐全等内容。要严格程序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把好加分优录考生资格材料审核关,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漏审、不错审。凡发现虚报、隐瞒或伪造材料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并取消考生加分优录资格。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高中阶段学校加分优录工作是深化教育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各地要高度重视,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分优录资格审核中的工作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实行审核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同时,各地需做好加分优录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将相关内容传达至初中学校及考生、家长,确保申报审核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2.把握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材料。各地于2026年6月15日前将登记表和汇总表(纸质版和扫描版)报送市教育局,逾期不再受理。汇总表用A4纸打印,并由县(市、区)教育局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加分的考生名册与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名册要分开打印。
来源:荆州发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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