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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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才聚荆楚”工程,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荆创新创业,现拟开展荆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认定与奖补 市人社局根据评审团意见,联合确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拟扶持名单及金额,通过官方网站或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认定为荆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并按规定拨付扶持项目资金。
申报对象 1.荆州市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
2.毕业5年内(2017年6月1日之后毕业)的市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3.毕业5年内(2017年6月1日之后毕业)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
上述对象在荆州市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同一对象不得重复享受本扶持资金,已享受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的对象不再享受本扶持资金。
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是项目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申报对象要求。
2、自主创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且在半年内(2022年4月30日以后),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经营者)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合作社)名称未发生变更。
3、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4、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6、“楚创荟”、“宜荆荆恩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可优先申报。已获得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不得申报。
申报资料 (一)《荆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附件1)。
(二)学历证明
1、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荆州市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项目商业计划书(附件2)。
(四)与3名员工(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除外)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五)近1年,为上述3名员工发放的任意3个月工资记录(除农业合作社外,其他类型项目不允许现金发放形式)。
有关要求 1.强化部门协作。各地人社、团委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引导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确保符合条件、有申报意愿的大学生能按时申报。各级经办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指导大学生完成项目申报。
2.严格标准原则。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时间节点,把握申报标准。创业者要诚实守信,保证申报资料完整,申报信息真实。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方式:0716-4723553 周丹
18064268890 张许诺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
附件
1.荆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表
2.项目商业计划书
3.荆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
来源:江陵县创业就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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