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发改局(物价局) 关于城区客运出租汽车运营价格定价决定的公告(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在定价成本监审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江陵县物价局按法定程序于2015年11月10日上午在江陵县锦天大酒店三楼锦祥厅召开了调整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听证会,就调整城区客运出租车运营价格听证方案进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听证会参加人分别就听证方案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绝大部分听证会参加人对此方案表示理解和赞同。经县政府同意,按照《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现将定价决定和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定价决定 1、起步价:将现行白天1公里(不含1公里)3元,夜间1.5(不含1.5公里)4元调整为白天2公里(不含2公里)5元,夜间2公里(不含2公里)6元。 2、运营租价:将现行1公里(含1公里)以上,每增加1公里计收1.60元,每500米计费一次0.80元,5公里以上(含5公里)每增加1公里计收1.80元,每500米计费一次0.90元,调整为2公里(含2公里)以上,每增加1公里计收2.00元,每500米计费一次1.00元。 3、计价方式:将现行起步价所包含公里数由白天1公里和夜间1.5公里统一调整为2公里。 4、长途包车租价:对运营里程超出6公里(不含6公里)的视为长途包车,可由驾、乘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5、其它运价政策维持不变。 ①白天运营起止时间为当日6:00时至夜晚22:00时(不含22:00时);夜间运营起止时间为当日22: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不含6:00时)。 ②计时运价(等候时间收费):在3分钟以内不计费,超过3分钟(含3分钟)计费1元,以每次等候3分钟(含3分钟)为一时间段,每段加收1元,不足3分钟按3分钟计费。
二、价格调整执行时间 本次运营价格调整时间:由于我县客运出租车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待此改革完成后,我局将下文执行。
三、对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的采纳情况 经梳理,听证会参加人所提意见和建议归纳为: 1、要规范出租车司机的经营行为,杜绝“不打表、不找零、不打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 2、努力提高出租车司机的业务技能、公德素质、提升出租车行业的品位。 3、提高服务质量,保持车内环境优雅,确保安全运行,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服务。 4、出租行业要加强内部管理,降低运价成本,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听证会参加人所提意见符合相关政策和法规,客观实际,且合情合理,故全部予以采纳。 特此公告。
江陵县发改局(物价局)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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