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全面启动
目前,荆州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已经全面启动。从今年7月开始,受理大病保险赔付申请。
大病保险是指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所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按规定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补偿。
2016至2018年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
按照相关标准,从今年1月1号开始,参保对象累计负担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经达到1.2万元以上的,可以到当地的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机构,进行申报。
据统计,目前荆州市城镇职工63.57万人,城镇居民97.54万人,今年已赔付282人次,赔付金额294万元;荆州市城乡居民427.99万人,已赔付425人次,赔付金额63.15万元。考虑到有些参保对象行动不便,保险公司还可以上门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从今年9月1号开始,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将启动即时结算。凡是9月1号以后住院,如果发生的费用,达到了大病保险赔付标准的,会在你出院结算的时候,直接进行结算。不再需要在窗口进行申报。 (江汉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