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查看: 1173|回复: 0

[网友爆料] 温州鹿城区制定“广场舞公约”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30 17:41
  • 签到天数: 1257 天

    [LV.10]名扬四海

    3271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社区币

    管理员

    站长大叔

    Rank: 16Rank: 16Rank: 16Rank: 16

    积分
    129051
    QQ
    发表于 2014-1-26 12: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温州市鹿城区广场文化活动综合管理协调领导小组,与文化团队代表和其他市民代表协商制定了《广场文化活动公约》。作为一种道德约束,“公约”共8条,从场地、时长、时段、音量等方面对广场文化活动进行了限制。“公约”约定每场广场文化活动的时间应控制在2小时内,且早上7点前、中午12点至14点、晚上9点后不能进行有音乐伴奏的广场文化活动。开展广场文化活动时,音乐声源(扬声器、音响等)处音量值不得超过85分贝。在距离音乐声源最近的噪声敏感建筑物处,白天音乐平均音量不得超过60分贝,晚上音乐平均音量不得超过45分贝。

    管理协调小组还设置了24小时投诉电话,并成立联合执法组,由区公安分局牵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对违规团队进行教育及处罚。

    大妈是你们惹得起的人么……


    让我们一起开创大场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