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工商局12315发布2015年度第2号消费提示: “三包”规定虽好 细节切莫大意
最近,江陵县12315投诉举报中心接到一些消费者关于产品在三包期内却无法享受这些权利的投诉。通过调查,我们发现这些投诉的消费者之所以被厂家拒绝实行三包,大都是消费者自己无意识、或对三包规定不甚明了,以致自动失去了享受三包规定的权利。在此,我们专门发布一期针对“三包”规定的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莫因无意的疏忽充当了“冤大头”。
●提醒:针对空调、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等家电产品的安装,需要有专业安装资质的人来操作,否则很容易埋下安全隐患。三包规定第五条就有“产品出售时,销售商应当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的规定;第十七条也有“消费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的规定。在家电产品送货到家后,消费者应该要求商家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切莫自行安装,因为一旦因安装出现问题,厂商就会拒绝三包。
●提醒:三包第九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第十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换调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这里虽然没有明确不能收取运输费用,但是在销售时商家承诺免费送货,之后因产品问题而出现退换货产生的费用,就应该包含在免费送货之列,而不能再找任何借口进行收费。
另外,三包第十五条还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产品,修理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追偿,或者按合同办理。”据此,产品在三包期内维修时所产生的运输费用,也不应让消费者承担。
●提醒:三包第十一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为了规避责任,很多企业的维修人员经常故意不填写维修记录,而消费者因为不懂或是觉得麻烦,也不主动要求维修人员填写,从而给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有机可乘。所以消费者在维修家电后,切记要维修人员详细填写维修记录,以免给自己今后的维权带来麻烦,甚至白白丧失更换货的权利。
●提醒:三包规定对包装费的收取没有明确要求,现在各厂家收取的包装费都是自定的,而且价格不低。因为法律没有相关规定,所以厂商收取包装费的做法也不算违规,消费者一旦遇到高额包装费陷阱,想维权都难。因此,在购买家电产品后,一定要将包装箱完好地保留一个星期,以免退货时枉出高昂的包装费。
●提醒:三包期内的家电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厂商必须提供免费维修,或者是免费退换货。但是三包第十七条第二款也规定:“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不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由于有了这条规定,加上家电产品有时很难说明故障产生的原因,所以“私自拆动即不负责”已成为家电行业的惯例,大多厂家对故障产品都采取这种做法。所以当家电产品在三包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千万不要私自拆动,也不要找非厂家指定的维修部维修,而要到厂家指定的维修地点,由专业的维修人员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