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日报讯,市纪委对今年春节期间4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查处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本地区本单位公车管理使用的责任,严格落实公务车辆节假日封停制度,坚决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为巩固治理公车私用成果,根治公车私用顽疾,今年2月下旬,市纪委、市治庸办组织专班,对全市春节期间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总的来看,春节期间,全市绝大多数地方和单位严格按照节假日公车使用管理相关制度规定,除安排值班车辆外,对其余公务用车一律实行统一封存和定点停放,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较好。但抽查中也发现,仍有极少数单位和个人置若罔闻,顶风违纪。 这4起公车私用典型分别是:荆州区商务局、江陵县城管局、公安县血防所和公安县地税局税源管理五分局。通报指出,这4起公车私用典型问题,严重违反了《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公车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于公车私用问题,市委、市政府“三令五申”,市纪委集中整治多次,但仍有少数地方和单位认识不深,管理不严,抓得不紧,落实不力,导致一些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无视“禁令”,我行我素,性质恶劣,影响很坏。 通知强调,上述地方和单位要深刻反思,从根本上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教育监管,完善制度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按照“一案双查”要求,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促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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