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编制及工作情况需要,江陵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人员配备需要,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人,为战斗员、消防车驾驶员等岗位。其中,战斗员25人,消防车驾驶人5人。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热爱消防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 5、男性,身体、心理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检标准。无传染性、慢性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双眼裸视4.6以上,身高不低于162cm,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前期存在的病根,未如实报告的,在工作期间再发病的,将作直接辞退处理;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消防车驾驶员应持有机动车A1、A2或B2驾驶证; 7、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解放军、武警退役人员、有从事消防工作经验优先。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3)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三、工作时间及地点 (一)工作时间 执行24小时驻勤制,一般每周工作4天休息2天;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每年一次的带薪休假,时间5天。享受婚假5天、陪产护理假15天、丧假3天的待遇。 (二)工作地点: 江陵县江城消防救援站(江陵县供电公司旁) 江陵县滨江消防救援站(江陵县马家寨乡华电路) 四、工资福利 (一)工资待遇 全年收入5-7万(年限每满一年,定期增资50元),含五险一金(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担任消防车驾驶员另补岗位津贴500元/月,班长岗位另补津300元/月。退伍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服役年限、在国家消防队任职年限视同工作时间进行评定,招录后计入工作年限。 节假日及法定假日加班,根据国家规定发放2-3倍加班补助。 法定假日及生日发放工会福利。 (二)绩效奖励 工作满一年,根据全年工作考评情况发放一次性年终奖。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地点:江陵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夏指导 15171195434 (二)面试、体能测试 初选合格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征信、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4张前来面试(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面试时,进行体能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江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情况和招聘条件中规定的优先条件等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资格审查 组织对入围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复核时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体检 入围体检的人员在县人民医院进行入职检查。 (五)录取 体检合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予以录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空出的职位从体能测试合格未入围体检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1.对录取人员集中培训三个月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到江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基层消防站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及不服从安排者将不予录用。 2.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要求或管理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解聘。 江陵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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