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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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普高生均公用经费有了新标准。明年春季学期开始,我省市州中心城区对普通高中的财政投入,要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执行。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要求完善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公办普通高中财政投入水平。
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市(州)中心城区每生每学年不低于1200元。
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四个集中连片贫困山区县(市、区)不低于800元。
其它地区不低于1000元。
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的机制。
经费用途
生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人员支出、基本建设投资或偿还债务等其它支出。
注意事项
比照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收费的民办普通高中,应参照公办普通高中享受公用经费补助。目前实际执行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地区不得降低标准,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据当地财力状况适当提高。
保障普通高中人员经费
依据国家工资政策,将普通高中教职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足额纳入学校支出预算,通过统筹财政拨款、教育收费以及其它收入予以保障,确保普通高中教职工平均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
严格普通高中收费及财务管理
逐步完善普通高中收费管理制度,建立政府、家庭、社会共同承担高中教育培养成本的机制。
综合考虑普通高中培养成本、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群众经济承受能力及周边省份收费标准等因素,及时审慎调整我省普通高中学费标准。
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政策,切实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将学费收入全额纳入学校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大收费公示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阳光收费”。
完善经费使用内控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和监督审计,防止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学费减免或生活费补助,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中学业。
优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环境
省级财政将逐步加大对普通高中的经费投入,并对财力较弱、成效明显的市(州)、县(市、区)予以奖补。
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普通高中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保障普通高中学校正常运转和校园和谐稳定。
(来源 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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