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陵县鸣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枫实业”)成立于2021年6月,为江陵县城发集团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集团房产、土地及林木等资产的运营管理。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规范、盈利、服务”职能,较好地完成了集团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任务,主要业务涵盖社会资产收购、国有资产划转、项目招商运营,资产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年经营收入1亿元。内设“三部一室”,分别为市场营销部、资产管理部、项目运营部、综合办公室。因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受过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组织、参加、支持非法组织的; 6.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17人。具体岗位类别及专业要求见(附件一);简历投递时每位候选人限投递1个岗位,多投视作无效投递。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上午08:30—12月25日下午17:30 报名地点:江陵县鸣枫实业有限公司—龙湖城小区北门向西70米(原售楼部) 联系人:吴明瀚 17363396586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请将以下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1429589288@qq.com(以“姓名+电话号码+报考岗位”形式命名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 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二); (2)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1份; (4)毕业证复印件(扫描件)、学信网认证材料各1份; (5)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职业证书(如有)。 (二)资料初审 报名结束后,公司按照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相关条件与申报岗位不符合或相关资料提供不完整均为无效报名。 (三)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40%。笔试试卷为综合类,内容涉及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国有资产管理、写作等。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另行短信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查收后续招聘事宜相关通知。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审核纸质版资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近期免冠二寸彩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资质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原则上资格复审未通过导致比例不足1:3,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若无顺位替补人员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60%。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采取不同形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考察 原则上采取实地调研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对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社会信用和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 (七)体检 考察通过后通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由公司统一通知。 (八)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九)其它 1.对于在考察、体检、公示时期反馈不良问题经查实、或在报到之前自动放弃的,按排名顺序按程序依次补录。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公司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3.聘用人员相关福利待遇按《江陵县鸣枫实业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对招聘人员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或予以匹配其他工作能力相适应岗位。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6.本次招聘由江陵县鸣枫实业有限公司招聘专班统一组织。江陵县鸣枫实业有限公司招聘专班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7.本次招聘工作在江陵县城发集团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下实施。监督举报电话:0716-47368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