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千里江陵产业招商发展有限公司(筹建中)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次公告 湖北千里江陵产业招商发展有限公司(筹建中)(以下简称“湖北千里江陵招商公司”),是由江陵开发区代江陵县政府出资筹建的国有独资公司,计划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湖北千里江陵招商公司定位为园区内资产管理、投融资、招商引资、土地收储、产业生态链和标准地建设等业务于一体的专业化产业招商公司,通过现代化公司运营机制,整合全县优质资源,市场化运作,服务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打造产业培育平台和优质资产的运营平台。2025年,结合湖北千里江陵招商公司发展实际和岗位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范畴)。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岗位数量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湖北千里江陵产业招商发展公司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4日09:00至3月12日08:30。 (1)《湖北千里江陵招商公司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或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材料,毕业证、学位证; (4)自我介绍一份(详细介绍自身基本情况、以往主要工作业绩、对招商工作的认识等内容); (5)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电子照; 所需资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3.报考须知: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湖北千里江陵招商公司负责解释。对报名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招聘政策咨询电话咨询。 (二)资格审查。本次实行网上同步资格初审,报名初审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发送给报考人员,请报名人员及时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考生可完善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3月12日08:30报名结束后,不再接收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重新提交报名。 (三)面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程序,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招商业务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心理素质、行为习惯、现实表现和发展潜力进行全面观察考量。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进入面试程序人员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果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四)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1且面试评分在80分以上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江陵经济开发区和湖北千里江陵招商公司(筹备组)具体负责。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的形式进行,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入围人选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职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调阅个人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需高于80分),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没有人员递补,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六)公示。对拟聘用人选,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面试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一)薪资结构。薪酬待遇为综合年薪6-24万元,薪资包含“基础工资+年终绩效”两部分,其中基础工资占比50%,年终绩效占比50%,根据湖北千里江陵招商公司确定的薪酬方案据实考核后发放。 (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按基础工资的80%予以发放,试用期为3个月,3个月后根据入职考核结果,双方协商是否延长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资格审查可在任何一个环节进行,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二)本次湖北千里江陵招商公司筹备专班统一组织。湖北千里江陵招商公司筹备专班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湖北江陵经济开发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下实施。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政策咨询。(咨询电话:18627247552/1737165637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附件:1.湖北千里江陵产业招商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岗位表 2.湖北千里江陵产业招商发展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荆州市常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5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