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霈霈 于 2025-3-7 11:32 编辑
中俊(江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江陵县城发集团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现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中俊(江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质量为本、用户至上、科学管理、争创一流”的质量方针,恪守“以诚取信、以质取胜”的经营理念和“成就员工、服务业主、发展企业”的管理理念,弘扬“成功者绝不放弃,放弃者绝不成功”的企业精神,海纳百川,广泛吸收优秀人才和优秀文化成果,坚定不移地实施精品战略,走科技兴企、管理增效之路。 中俊(江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涵盖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现设:“五部一室”共六个部门,分别为经营部、成本部、招采部、工程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 因中俊(江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委托江陵县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过程中,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选拔优秀人才为目标,确保招录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违反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或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2)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仍在影响期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6)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26人,招聘岗位及对应人数分别为办公室主任1名、办公室职员1名、项目经理5名、项目技术负责人5名、预算员2名、施工员4名、质量员2名、安全员2名、资料员2名、材料员1名、劳务员1名(具体岗位类别及专业要求见附件一);简历投递时每位候选人限投递1个岗位,多投视作无效投递。 四、招聘方式本次招聘由江陵县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招录。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地址江陵县郝穴镇双叶小区四号商铺江陵县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所需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下载本人学历验证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 (5)岗位要求的相关职称、职业证书(如有) 2.网上报名:邮箱地址546967362@qq.com ,所需资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压缩包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电话号码”。 所需资料: (1)填写完成《江陵县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登记表》(表内含电子版登记照,详情见附件2) (2)身份证正反面PDF版扫描件; (3)学历证书PDF版扫描件; (4)学信网下载本人学历验证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 咨询电话:朱女士 18188599599 雷先生 15027116513 (二)报名时间: 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4日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将对提交的简历等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凡满足招聘条件者,不限人数比例,均可进入下轮面试。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者务必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招聘期间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江陵县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因联系不畅未收到面试通知即简历初筛未通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不符条件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及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将通过短信通知方式受邀参加面试及考核环节。面试采取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将围绕应聘者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数1:1且面试评分在80分以上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 本次考察将采用实地考察与电话考察两种形式。若入围人选所在地为荆州市内,将进行实地考察;若在荆州市外,则采取电联考察。考察着重聚焦德才素质,全面评估入围人选的道德品行、专业特长、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并据此给出录取意见。 (五)体检 组织考察通过后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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