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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人民法院2016年招聘执行书记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1、书记员1名
招聘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要求男性; 4、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身体健康。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有犯罪前科,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8、退伍军人和具有法律相关专业优先。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2、组织人选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签订劳动合同
考核合格后,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面议。
五、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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