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交管大队的统筹安排下,三中队形成案件专班赴往浙江临海,在浙江临海警方的帮助下顺利押回一名网上逃犯。
2013年01月30日12时42分许,邬某驾驶浙牌小型轿车行驶至普济镇星星村一组路段时,与熊学清骑行的自行车相碰撞,造成熊学清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发后,邬某以回家筹款为由返回浙江,后来干脆避而不见,未能履行赔偿责任,同时伤者熊学清被鉴定为重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零九条之规定,2013年11月12日,江陵县公安局将此事故列为刑事案件办理,并将犯罪嫌疑人邬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2016年11月17日,三中队中队长万军民同志接到浙江临海警方消息,当地公安机关已将犯罪嫌疑人邬某抓获。万军民同志当即将情况上报大队,经大队统筹规划后行成案件专班,三中队会同大队案件专班人员共赴浙江临海,11月22日,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邬某押解归案。
目前,嫌疑人邬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