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凌晨,江陵县森林公安局与县水产局联合开展护鱼护蛙专项行动,现场查获非法电打鱼人员三名,渔船一条,电捕鱼获物20余斤,青蛙30余只。 4月6日晚上11点,联合行动小组巡查至十周河白马寺镇黄淡村段面时,河中闪过的灯光引起了行动小组的注意。熄火、灭灯,行动小组当即下车,到十周河旁寻找,嫌疑人也十分警觉,在河岸边的草丛里,行动小组仅发现了被遗弃的渔船和渔获物,人员已经不见踪影。 在随后的巡查中,行动小组又在邓港村一组一沟渠内,将正在进行电捕鱼的三人抓获,查获部分渔获物和青蛙。
春季是野生鱼类、青蛙繁殖的重要季节,同时也是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关键时期。县域范围内内河电鱼、捕捉青蛙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违法行为不仅破坏了渔业资源,导致自然繁殖生态链遭到破坏,影响整个流域生态环境,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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