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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围观] 男子捡钻戒以为是玻璃“顺手扔了”,失主要求赔偿7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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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7-4-21 16: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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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民顾大伯在1起失物归还案中遭遇“尴尬”。他捡到了两个戒指,把黄金戒指归还了失主,但因为扔掉了自以为是“不锈钢”加“玻璃”的钻石戒指而吃到了官司。

    今年1月21日中午,杭州的王女士在自家单元楼门口丢失了1枚钻戒和1枚黄金戒指。通过监控,她确认是社区居民顾大伯捡走了。第二天,顾大伯向王女士归还戒指。但顾大伯只归还了王女士1枚黄金戒指,对于那枚王女士以77000元购买的钻戒却并没有归还。

    王女士询问得知,顾大伯认得金黄色的应该是黄金戒指,但另一个戒指因为觉得是“玻璃”就扔掉了。

    “我这闪闪发光的1.01克拉钻戒怎么是假的呢?”王女士不相信顾大伯的说法,认为他是故意不还想占为己有,便将顾大伯诉至法院。4月19日,杭州上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王女士在法庭上表示,自己这枚1.01克拉的钻石戒指在晚上充满了光泽,完全不可能会被当做玻璃玩具。她曾经把手机里以前佩戴的戒指照片给周围的人看,没有一个人相信这样的钻戒会被人当做玩具随意丢掉。她坚持认为顾大伯心知肚明,不愿意归还钻戒。为证实自己钻戒的价值,王女士当庭出具了1份花费77000元的钻戒销售单。

    顾大伯站上被告席觉得很委屈:“明明就是一个不锈钢的,中间一点点玻璃,顶多五块十块小女孩玩的那种便宜货,所以顺手扔了。还有一个虽然不起眼但可能是黄金,所以我就犹豫了一下没扔。我没有拿的东西,叫我怎么还的出来?”

    对于王女士出具的销售单,顾大伯觉得不能作为是钻戒的证据:“你怎么能证明销售单上的戒指就是你丢掉的那个或者是我扔掉那个?你要是再拿一张一百万的单子来,不是要我命啊?”

    由于失主王女士坚持不愿调解,法庭将择期宣判。(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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