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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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省政府重点督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0号)安排,为确保按时完成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任务,省政府决定于近期派出专项督查组就地名普查工作开展督促检查,推动普查工作向纵深发展。
省政府办公厅于6月23日向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下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专项督查的通知》。通知要求,本次专项督查工作的督查对象为: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分为对各市州和对各县(市、区)地名普查两个层次进行。对各市州地名普查督查主要从目标责任、市级核查、地名标准化、数据库建设、检查验收、普查成果转化、地名文化遗产保护七个方面开展督查。对各县(市、区)地名普查督查主要从目标责任、组织管理、地名调查、地名标准化、地名标志、数据库建设、成果表、检查验收、普查成果转化、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十个方面开展督查。
本次专项督查工作采取集中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勘、抽查成果资料等方式进行。五个督查组由政府、部门领导、技术专家组成,省政府政务督查室、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文化厅、省住建厅领导分别带队。(湖北省地名普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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