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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1 16:55:55 移动设备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属精准扶贫对象户,妻子长年生病,近日在荆州肿瘤医院住院,期间医生根据妻子病情要求做一个DNA基因突变检查和一个骨髓活检,此俩项检查都是送检到武汉,并且自费,后来咨询江陵医保局工作人员,说是需要医生开具证明,证明其确实需要做此项检查,带上发票(俩项检查费用3270元)可以申请报销。今天我带上所需材料被告知,此类检查不予报销。为此,借助阳光人社平台,发帖咨询大家,这符合精准扶贫985政策吗?有知道的请告知解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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