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码登录

使用验证码登录

查看: 2269|回复: 0

[今日焦点] 刑事责任年龄拟调整: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0-13 16:10
  • 签到天数: 405 天

    [LV.9]大名鼎鼎

    1万

    主题

    2万

    帖子

    6万

    社区币

    小编

    Rank: 8Rank: 8

    积分
    229719
    发表于 2020-10-14 10: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微信图片_20201014105451.jpg
    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对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收容教养的规定作出修改,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写入刑法。

    刑事责任年龄拟调整:
    12至14岁故意杀人等犯罪或将负刑责
    草案规定,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时,草案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将收容教养修改为专门矫治教育。草案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微信图片_20201014105448.jpg

    刑法拟明确规定监护、收养等人员性侵犯罪
    针对司法实践中反映的问题,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刑法保护。

    草案修改奸淫幼女犯罪:对奸淫不满10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等严重情形明确适用更重刑罚;

    增加特殊职责人员性侵犯罪,对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人员,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不论未成年人是否同意,都应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修改猥亵儿童罪,进一步明确对猥亵儿童罪适用更重刑罚的具体情形。
    微信图片_20201014105444.png

    冒名顶替上大学拟写入刑法
    一些地方出现的教育招考冒名顶替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草案对此作出规定: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微信图片_20201014105439.png
    来源:央视新闻(ID:cctvnewscenter)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