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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 @江陵药店老板:“体温计”被职业打假人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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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3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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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5-7-25 19: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陵县消费者委员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
    药店注意!“体温计”被职业打假人盯上!

    一支售价不过10元的水银体温计,因缺少一张说明书,让多家药店付出千元罚款的代价,更成为职业打假人眼中的“致富经”。
    药店最易忽视的法律红线
    体温计作为日常医疗器械,被归类为第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根据《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七条明确要求:“医疗器械最小销售单元应当附有说明书”。体温计通常以盒装形式供货,一盒装有10支或12支,但盒内仅有一份说明书。药店为了方便顾客,拆开包装单支销售时,常常忽略提供说明书,或者无法提供单支的说明书。“最小销售单元”的概念是关键。对于生产企业,一盒体温计是一个最小销售单元,附一份说明书完全合法。但药店拆零销售时,单支体温计就变成了最小销售单元,必须附带说明书。

    职业打假人的“商机”
    正是这个管理漏洞,催生了一批专门以此牟利的职业打假人。他们熟知法规,行动专业,带着明确的目的走进药店。这些人通常会购买单支体温计,全程录音录像,同时索取购物小票作为证据。然后,他们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投诉举报,附上体温计图片、购物小票和支付记录。投诉举报理由高度一致:“本人因生活需要购买水银体温计一支,药店未提供使用说明书。本人读书少,在这款体温针没有使用说明的情况下,可能导致不能正确使用。药店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请依法查处”。

    药店面临的罚款风险
    药店面临的处罚风险不容小觑。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医疗器械,将面临严厉处罚:

    首次违规:责令改正+1万-5万元罚款,
    拒不改正:罚款5万-10万元,甚至吊销许可证!

    在实际执法中,因多数药店属于初次违法且积极配合整改,处罚相对较轻,多在1000-3000元范围。但处罚记录会对药店信誉造成负面影响,影响分级评定。

    药店如何防范这类打假风险
    面对这一困境,药店可采取以下措施防范风险:

    首选方案:将原装说明书复印多份。销售单支体温计时,附上清晰的复印件。卖一支附一份,两支附两份,以此类推。

    替代方案:让顾客用手机拍摄说明书照片保存。同时确保药店监控正常运行,录像录音内容及时保存,作为应对投诉的证据。

    最后防线:当顾客拒绝接受复印件也不愿拍照,特别是面对疑似职业索打假人时,直接拒绝销售。最稳妥的做法是避免拆零销售体温计,保持原包装整盒销售。虽然可能损失部分单支销售机会,但规避了法律风险。

    据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数据显示,2024年以来类似投诉激增,形成了一条灰色产业链。职业打假人将药店视为新目标,利用卖体温计不给说明书作为索赔筹码。

    一张纸,千元罚,给谁都受不了!
    当下药店能做的,要么将原装说明书复印分发,要么干脆拒绝拆零销售。在电子说明书普及前,这些看似笨拙的方法,是避免落入打假人“说明书陷阱”的有效盾牌。

    来源: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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