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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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盒“免费”鸡蛋 一场“专家会诊” 一次“体检赠送” …… 这些看似“暖心”的关爱 却很有可能是“精心”设下的消费陷阱 借“会销”坑骗市民
更让人气愤的是 会销上购买的产品 在退货和维权时 根本找不到商家 去年9月,纪南镇的张师傅在当地的一家宾馆里参加了某品牌保健品的会议,会场上,活动组织方讲了一些健康小知识,还说第二天带他们去武汉的厂里参观。 第二天,张师傅早早来到集合地点,跟着大巴去到了武汉。
到了厂里,对方给张师傅和同行的老人试吃了保健品。之后,对方就开始推销了,说是只需要花2000元就可以拿到价值3万元的礼品,其中包括一些保健品。 张师傅说,现场他曾提出异议,不想买了,但被对方拒绝了。
就这样,张师傅和另外六七十个同伴每人花了2000元,买下这些产品。但后来越想越不对劲,在大家争取下,对方退了一部分。张师傅这样的遭遇,相信很多参加过会销的人都遇到过。产品卖出去,概不退货,消费者维权无门。
好消息来啦 从五月一号起 这种情况将会有很大改观
为了打击这种行为,即将实施的《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会销产品做了明确的退货规定。
荆州市工商局法规科副科长 鲁佳玉:条例规定通过会议或者讲座的方式销售产品,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会销,消费者因冲动消费购买商品起,7天之内可以享受无理由退货。
同时,为防止经营者无限期拖延退款或者擅自提高退货门槛,《条例》还对退货进行了详细约定。
荆州市工商局法规科副科长 鲁佳玉: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十五日未退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将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旦被认定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工商部门将会对商家进行严格处罚。
荆州市工商局法规科副科长 鲁佳玉: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或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这还没完,还有后招! 要是商家“打一枪换一炮”卷款跑路怎么办? 办不到!
《条例》还对为会销提供场地的房东或者经营者进行了约束,要求场地提供者核查保存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于5月1号起正式实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会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来源:荆州电视台江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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