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美团江陵城区站三问 第一问:服装折旧费。你们发给我一个不知道历经多少主的旧衣服,我辞职后居然还要问我要折旧费。我就纳闷了这本来就是旧的衣服还怎么折旧,合着你们不只是靠外卖赚钱连服装领域也参与了。建议你们也可以向服装领域发展,感觉你们服装生意比外卖做的好。
第二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我就想问下你们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吗?我们有哪天只上了八小时的班。我们本来就是靠单量来赚钱的,多上一个二个小时也就无所谓。
第三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这第三个问题也是最主要的,因为他关乎我们劳动者也就是骑手的利益。我们起风下雨在外面奔波你们居然连我们的一点辛苦钱都要压榨。我记得我问过你们为什么沙市的骑手晚上夜班有补贴,你们居然回答沙市归美团总部管理我们江陵不算,合着送个外卖也跟打仗一样还分嫡系和非嫡系。
上面所述的问题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引起重视,对于这种对我国法规法律置若罔闻的公司进行调查确保我们老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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