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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新闻] 重磅!江陵县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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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20-7-3 09:2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30日
    我县教育局公布
    《江陵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
    相信很多家长和同学们
    都对新学期充满了期待

    今年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到底如何安排?
    快来跟小新一起看看吧!

    江陵县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各学段(幼儿园)招生工作,全面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成果,保证全县招生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省定义务教育划片招生政策,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逐步化解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逐步化解幼儿园招生竞争矛盾;进一步抓严抓细招生工作,严格把关关键环节,逐步形式全县招生工作新模式;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全面提高招生工作社会满意度,促进江陵教育健康发展。

    二、招生办法

    (一)、幼儿园招生
    1.以各乡(镇、管理区)行政区划为单位,按划片招生、幼儿就近入园的原则组织适龄幼儿入园,各教育总支负责规范辖区内幼儿园招生秩序,负责协调乡(镇、管理区)之间毗邻区域招生矛盾,严禁跨区域招生。
    2.严格执行3—6周岁幼儿入园学前教育政策,严格执行学前教育编班相关规定。
    3.县实验幼儿园秋季招生开设4个小班。县实验幼儿园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具体招生方案,报基础教育股备案。

    (二)、小学招生
    1.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必须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按“划片招生、学生就近入学”原则,以乡(镇、管理区)行政区域为单位组织招生,切实保证学生就近免试入学。

    3.乡(镇、管理区)小学招生:

    (1)各教育总支(不包含郝穴镇)以乡(镇、管理区)为单位制定本辖区内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于7月10日前报基础教育股备案;
    (2)各小学7月20日前完成新生报名注册工作;
    (3)7月25日前,各小学将新生花名册(附件3)电子稿报基教股备案;
    (4)各小学新生登记注册,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多种手段,以多种形式组织进行;
    (5)各幼儿园招生方案制定、新生报名注册时间节点及其他要求参照以上条款执行,幼儿园新生花名册报教育总支备案。

    4.城区小学招生:
    (1)招生范围:城区幼儿园就读,且符合学生异动条件之一的适龄学生。乡镇幼儿园就读,且符合学生异动条件之一的适龄学生按异动学生办理,不在此次新生登记注册范围。
    (2)招生区域:实验幼儿园划入实验中学小学部招生范围,其他幼儿园学生本着尊重家长意愿和就近入学相结合的原则,由招生学校自主把握。
    (3)郝穴小学招生:一年级秋季计划开设9个班,招生数450人。
    (4)实验中学小学部招生:一年级秋季计划开设6个班,招生数300人。
    (5)两所学校须制定详细的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招生时间、招生要求及操作流程,于7月10日前报基础教育股。
    (6)新生注册除录入电子信息(附件3)外,需按(附件1)要求建立“一生一档”。
    (7)招生具体操作规范按(附件1)要求组织进行。

    5.一年级新生入学编班不得分重点班、实验班等,推行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

    (三)、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区域内小学对应其初中学校,江北小学对应到资市中学,郝穴小学对应到实验中学,永兴学校对应到熊河中学。
    2.招生计划:
    (1)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以招生总数、班额学生控制数确定开设班级数。
    (2)实验中学七年级计划招生18个班。
    (3)各初中学校严禁出现大班额现象。
    3.七年级新生录取时间和办法:
    (1)统一新生预录时间:七年级新生的预录取工作统一在8月1日前进行。
    统一录取前,任何学校不准跨对应关系规定的范围进行招生宣传,任何学校不准对学生发放本校的预录通知书。
    (2)统一上报新生名册:8月5日前各校将新生花名册(附件4)上报基础教育股,花名册上报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3)统一通知书发放时间:所有初中学校统一在8月10日前发放经基础教育股验章的录取通知书。
    4.新生入学编班不得分重点班、实验班等,推行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
    5.实验中学不得提供学生住宿,原则上不提供校车服务。

    (四)、异动学生办理
    1.因第一监护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申请转学的,须提供组织、人事部门调令或入职文件原件、单位证明及户口簿原件。

    2.因第一监护人居住地发生变化申请转学的,须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实际居住佐证材料(6个月以上的水电缴费单据、物业出示的房屋装修竣工验收单),户口薄原件。

    因不动产证(房产证)办理延迟而实际已入住的,凭不动产中心证明可以暂时代替不动产证(房产证),待证件发放后予以归档;不能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而实际属于固定居民的,需进行入户实地核查,核查时须提供房屋图片(门牌号、房屋整体图片)、房屋和宅基地买卖合同、12个月以上水电缴费单据、三人以上邻居签字的证明(现场签字)、所在村组或居委会证明。统一核查时间:8月22—25日。

    3.进城务工子女申请转学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父母任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及最近12个月月工资银行发放记录明细、企业法人签字(并盖章)的证明原件。

    4.城区商业经营户子女申请转学的,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连续12个月水、电缴费单据、12个月以上进出货台帐、照片(门牌号、门面整体、街道整体)等佐证材料。

    5.拆迁户子女申请转学的,须提供正式拆迁合同、县(乡、镇)拆迁办证明、城区安置房证明及户口薄原件。

    6.疫情防控期间,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申请转学的,结合家长和学生意愿,凭县卫健局证明(主要负责人签字)、户口簿原件到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优先安排到优质且学位充足的学校入学。

    7.父母任一方为郝穴镇户籍,凭户口簿原件办理转学手续。从外地转回我县就读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

    8.郝穴小学本期不招收插班生。符合转学条件之一的,监护人于8月3日至8月21日期间,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江陵县实验中学(主校区)提出申请,审核合格后予以登记注册。

    9.凡转学到城区学校的学生,监护人需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学生及其他相关信息,如发现材料虚假的,一切后果由监护人负责,如发现未履行承诺的,一律无条件清退。

    10.异动学生办理操作规范按(附件1)要求组织进行。

    (五)、高中招生
    1.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按荆州市教育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2.中职招生方案另行发放。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要科学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招生工作任务;要向社会公示咨询和举报电话、邮箱等,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严格执行招生规定,全过程向社会公开招生行为,全方位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示,坚决制止违规招生行为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受关注度高,各校要创新方式,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积极主动地与家长联系,就核心政策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一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宣讲由各幼儿园和招生小学负责,七年级新生入学政策宣讲由生源所在小学和招生初中学校负责,高一新生入学政策宣讲由生源所在初中和招生高中学校负责。

    (三)严格招生纪律。各招生学校和幼儿园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切实加强自我约束,组织招生人员认真学习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恶性抢拉生源和有偿招生现象发生。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的规定,即严禁越过全省统一招生平台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未经批准跨生源地招生,严禁录取最低投档分数资格线以下考生,严禁以许诺进重点班、减免学杂费等优惠条件强拉生源。对各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一律予以清退。对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一查到底,坚决遏制违规招生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全县学校招生秩序。

    (四)强化责任追究。教育局将加大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对于举报的问题、顶风违规招生及乱收费行为,认真核查;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及时通报并严肃处理;对择校热度较高的学校开展专项检查,对免试就近入学目标落实不力的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违反学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有偿招生的,将参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江陵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为迎接新学期的到来
    接下来
    小新将我县
    城区学校一年级、七年级及插班生
    招生操作规范
    告知大家
    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哦

    附件1:城区学校一年级、七年级及插班生招生操作规范

    一、一年级登记注册
    1.招生宣传:
    郝穴小学、实验中学小学部将本校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发至教育局基教股,时间节点:7月10日前;由郝穴镇教育总支负责,将本期教育局、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宣传到所有辖区幼儿园,时间:7月10—15日;招生时间:7月18—20日。

    2.招生计划控制:
    本着尊重家长意愿和就近入学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招生,可以临时编班组织招生,临时班级仅用于学生登记注册。郝穴小学招生计划数450人;实验中学小学部:招生计划数300人,如超过计划数,从第301人开始,在注册信息表备注栏内填写“否”,其他程序不变,并及时向基教股报告超额数字,整理好注册信息表上交。

    3.操作流程:
    ①操作环节:
    分材料初核、材料复核、电子信息录入和材料归档三个环节;
    ②工作职责:
    材料初核人依据教育局招生工作方案中“异动学生办理”条件,对家长上交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材料是否齐全合规、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等。对材料合格对象填写学生基本信息(附件6),并签字认可,装订材料后进入复核环节;
    材料复核人对初核材料进行再次审核,如确定初核无误,签字认可,进入信息录入环节;
    信息录入人对初核和复核人签字的真实性进行确认(签字),填写材料(附件6)编号栏,录入电子信息,编号栏数字与电子表格序号数字要求一致。


    二、七年级登记注册
    1.招生宣传:
    实验中学将本校七年级招生方案发至基教股,时间节点:7月10日前;郝穴小学、实验中学小学部将本期教育局、实验中学招生工作方案以班级为单位宣传到家长,时间:7月12—20日;招生时间:7月26—28日。
    2.招生对象:
    郝穴小学、实验中学小学部本届六年级毕业生,以基教股下发两所学校在籍学生花名册为依据。
    3.操作流程:
    对六年级在籍学生花名册进行临时编班,形成18个班,以班级为单位进行登记注册。说明:临时班级仅用于学生登记注册。

    三、插班生办理
    参照一年级登记注册办法和操作规范进行,时间:8月3日–21日。

    四、档案规范
    1.档案顺序:首页(附件6)---诚信承诺书(附件2)---户口簿复印件---佐证资料复印件(或原件);
    2.(附件3)、(附件5)电子表格:对需要实地核查对象,在备注栏类填写“待核”,录入顺序不变;所有信息要求齐全,不得空项。

    附件2:
    诚信承诺书
    学校已向我讲清楚了2020年秋季招生政策,本人承诺:在我小孩转学申请期间,我所提供的审核材料及我口述的学生基本信息均属实,如存在我个人口述信息错误或材料不实,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负责,并同意接受学校任何处理意见。

    学生姓名:
    监护人(签字):
    监护人联系方式:
    2020年 8 月   日

    附件3:
    微信图片_20200703091904.jpg


    附件4:
    微信图片_20200703091902.jpg


    附件5:
    微信图片_20200703091859.jpg


    附件6:
    微信图片_20200703091855.jpg

    ————END————
    来源:江陵县教育局
    编辑:李玲
    责编:邓曼  编审: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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