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江陵交管大队一中队在郝穴镇仙鹤大道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当晚20时许,该中队民警在郝穴镇仙鹤大道执勤,在对一辆号牌为鄂DCB***的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男,33岁,普济镇人)说话满嘴酒气。民警当即带回队里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测,经查,王某体内酒精含量达5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该中队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王某处以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决定。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酒后驾驶,平安出行。(江陵交管大队 夏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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