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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江陵警方温馨提示:持护照直接往来港澳台地区属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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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10: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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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湖北江陵县公安局《平安江陵》官方微博和《平安江陵》网上公安局出入境相继发布消息,提示群众“申请人持护照直接往来港澳及台湾地区属于违规行为。”并公布了咨询电话。

据悉,随着春节临近,因学习、旅游、探亲,前往该县出入境部门申办出入境手续的群众也逐日增多。出入境民警在工作中注意到,许多已申请和准备申请出国护照的群众普遍认为:一本护照不仅可以到港澳台地区旅游,更可以游天下。针对这一错误认识,受理民警每日花费大量口舌宣讲法规,同时在受理时加问申请人“您准备去哪儿?”并提醒欲持护照前往港澳及台湾地区的申请人持护照直接往来港澳及台湾地区属于违规行为。

民警提醒, “可持护照去香港澳门”这一作法多是采用护照和外国签证过境港澳旅游,但并不前往所持签证国家,这违反了特区法规。如要去港澳或台湾地区旅游,必须按规定办理“往来港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相应旅游签注。(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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